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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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本科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我院本科实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鼓励实验指导教师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本科实验教学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职责。

1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实验教学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学素养;

2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明确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做好预备实验,发现问题及时与实验技术人员沟通、解决;

3积极引导和督促学生做好实验预习工作,提前布置预习任务,实验开始前检查并登记学生预习情况;

4认真讲解实验原理、内容安排、仪器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对关键操作进行示范。实验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指导,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5实验完成后,安排和督促学生做好仪器的清洗、归位及实验室的整理和卫生清扫工作,检查学生实验记录并签字确认;

6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将报告及时发还给学生;

7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做好实验课程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

8专任实验指导教师除做好上述工作外,还需负责组织、协调实验项目设置,实验教材编写以及新进仪器品牌、型号的选定等事项,并积极配合、协助中心领导做好实验室规划和建设工作。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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