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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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助教工作职责

    

  实验课助教的主要工作是协助主讲教师指导实验,帮助学生理解实验原理、规范实验操作、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为了保证助教工作效果,切实发挥研究生助教对本科实验教学的辅助作用,现规定实验助教岗位职责如下:

1. 提前做好预实验和其它准备工作,完成预实验报告;对于有使用仪表仪器的实验,助教应协助教师指导、配合实验技术人员提前配备、检查好仪器,确保仪器台数足够和运转正常;

2. 助教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实验室,检查试剂的准备及摆放情况,检查实验所需的各种设施,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不得无故缺岗,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指导教师提交书面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3. 助教应协助实验指导教师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实验操作规程及实验的有关规定,维持实验室的纪律,保持良好的实验秩序。在实验过程中,助教不能擅自离开实验室,应加强走动巡视,以便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验情况和及时发现学生的不规范操作,并给予耐心的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等良好实验作风;

4. 助教应协助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实验报告的收缴、批改和发回工作,助教应将实验报告批改过程中学生常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指导教师反馈,严格对待学生的实验数据;

5. 实验结束后,配合实验技术人员督促、检查值日生的工作,检查仪器的状况,经实验技术人员和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6. 助教在学期末应对工作予以小结,总结报告给所带实验课的指导教师并上交到实验中心予以备案。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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